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,取締劣質劏房已有基本框架,將進行兩個月諮詢,再提交立法會審議,預計下年完成立法。他指出,劏房登記期為12至18個月,寬限期有一至兩年。他強調房屋政策需要長遠執行,相信只要是好的政策,下届政府仍會持續。
黃偉綸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出,若業主拒絕登記並繼續經營不符標準的劏房單位,當局會優先取締,又認為違反劏房條例最高刑罰為最少監禁2至3年合適,若只對違規劏房業主罰款,阻嚇力不足。他又表示,香港未來仍會有劏房,但會是符合消防安全等要求的單位。
出席同一節目的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指,預計最快明年底會完成取締劣質劏房的立法,若社會認為劏房登記期有1年已足夠,預計最快2026年底可執法。她説,當局建議維持較長的寬限期,因很多劏房單位只需稍作改動就能合規,並認為私人市場參與提供「簡樸房」是一件好事,因社會對分間單位有一定需求。
黃偉綸又說,未來5年,即使不計「簡約公屋」,每年約有3萬個公營單位供應,完成有關寬限期即2028或2029年後,若因相關執法行動而令有住戶要搬遷,政府屆時亦有方法處理,有關人士即使未能上公屋,亦可選擇「簡樸房」。
外界關注「簡樸房」租金水平,黃偉綸認為,租金關鍵並非基於一次性的支出、例如改動間格等開支,而是在於「供與求」。他指出,目前約七成分間單位應不用作出太大改動,加上容許新建「簡樸房」,相信有關供應短時間內不會大幅減低,亦有信心有關需求會下降,租金大幅攀升的機會不高,強調當局會繼續關注。